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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关于严禁我校小学、初中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上下学的通告

时间:2025-09-28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年来,中小学生因骑行电动车、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社会广泛关注。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市教育局已专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学生骑行规定

一、严禁小学、初中学生骑电动车或自行车上下学。请家长积极配合,不得为学生提供电动车、自行车作为上下学交通工具,并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 年满12周岁的儿童方可骑自行车上路;

· 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方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且时速不得超过20km/h。


三、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自即日起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学校周边及重点路段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巡查,严查小学、初中学生违规骑行行为;

2.对发现违规骑行的学生,将作如下处理:

· 全校通报批评,并纳入班级考核;

· 通知家长到校接受安全教育;

· 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者,学校将暂扣车辆并统一保管。


交通安全提示:

安全行走: 过马路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灯;不在路上嬉戏打闹、不看手机;不翻越护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安全骑行(符合条件者): 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车需年满规定年龄,并始终遵守交通规则,电动车限速20km/h以内。

安全乘车: 乘坐公交车时坐稳扶好,不在车内追逐打闹。

警惕盲区: 注意车辆视觉盲区,不在车头车尾猛跑,远离大货车,防范“鬼探头”事故。


二 家长注意事项

一、规范自身骑行: 骑电动车接送学生时,请遵守“六不一戴”:不闯红灯、不逆向、不走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分心驾驶、不违规停车,并佩戴头盔。电动车仅可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且儿童也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二、文明接送停车: 驾驶汽车或电动车接送时,请听从指挥,即停即走,避免长时间停留造成拥堵。学校周边禁止违停,如需长时间停车请选择附近停车场。

三、加强教育: 日常多向孩子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其危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无小事,时刻记心间。学生的安全关乎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工作,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上下学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培特实验学校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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